在遼寧省瀋陽市刺死兩名城管人員的小販夏俊峰,因為故意殺人罪,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執行死刑。他的太太在微博說,凌晨收到法院通知,趕去看守所見丈夫最後一面,夏俊峰堅持認為自己先被城管毆打,才過失殺人,他不服判決,指就算家裡只剩下一個人,也要上訴。夏俊峰在零九年五月十六日,在瀋陽擺檔賣香腸,同城管隊員發生爭執,期間他用刀刺死兩人及刺傷一人。同年十一月中,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夏俊峰死刑,他不服上訴。案件前年五月,在遼寧高院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