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委會繼續就廉署酬酢問題,向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取證。委員梁家傑質疑,湯顯明五月時首輪到帳委會作供時聲稱,事前不知購入烈酒的帳目,不可以與宴客食品分開處理。但事實上他理應在零八年後就知道已修改有關規定,他的解釋只是取巧隱瞞。他又質疑湯顯明批準社區關係處等部門,不使用規定表格申報餐費及飲品費用。湯顯明否認兩項批評,指是嚴重指控。他重申自己在規定修改期間正在休假,並無參與會議,因此對修訂無印象,並無任何隱瞞。對於容許社區關係處等部門,未有使用指定表格申報開支,湯顯明指作為專員,有權按情況批出開支,強調並非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