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常務委員會相信社區驗毒警方不會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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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9-25 13: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9-25 13:18
禁毒常務委員會發表「驗毒助康復計劃 」諮詢文件,諮詢期四個月,建議受相關訓練的執法人員,若發現懷疑吸毒者附近藏有毒品,和身體狀況及行為顯示曾經吸毒,就可以進行現場初步檢測,透過交談及簡單行為測試,辨識懷疑吸毒者是否受毒品影響,亦可進行口腔測試,若當事人未能通過測試,需要到警署提供尿液樣本作進一步驗毒。委員會表示,警署驗尿過往一直無收過投訴,而且部分驗毒過程有錄影,相信警方不會濫權,而且當事人亦可提出上訴。又建議容許測試結果首次出現陽性的人,有機會接受戒毒治療,半年至九個月後再作跟進,若果未戒除毒癮,就有機會被檢控。委員會承認,擔心方案交立法會討論時,會變得政治化,出現不理性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