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男童禁錮六歲同鄉於水渠判入勞教中心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9-26 14:3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9-26 14:34
一名十四歲尼泊爾男童將一名六歲同鄉男童,困在佐敦道一個水渠內,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被判入勞教中心。被告早前已承認非法禁錮及企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案件無疑非常嚴重,但被告承認所有罪行,令受害人無須出庭,回憶痛苦經歷,加上被告事後向受害人道歉,又與警方合作,希望判入感化院。裁判官表示,考慮所有因素後,決定判被告入勞教中心。被告今年六月,連同數名少年毆打六歲男童,並將他困於渡船街一個公園草叢的水渠內,受害人被困五十個小時後才被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