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發出公告,加強入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管理。入口的奶粉必須已經包裝並可供零售,嚴禁入口大包裝奶粉到境內再分裝。公告中表示,對華出口嬰幼兒奶粉的境外企業,需按照質檢總局規定註冊,明年五月起,無註冊境外企業的奶粉都不能進口,只餘下三個月保質期的奶粉,亦不能進口。公告又指,明年四月起,進口奶粉的中文標籤,必須在入境前已印製在包裝上,不能在境內加貼;如果包裝上無中文標簽,或中文標簽不符合中國法律標準,一律要退貨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