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嚴重傷人致對方變植物人判監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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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0-02 12:3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0-02 12:30
一名男子毆打另一名男子,令他變成植物人,早前被裁定嚴重傷人罪名成立,,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十五個月。法官指案件嚴重,雖然受害人先向被告施襲,但被告在受害人受傷跌倒後,仍不停拳打腳踢,致受害人腦出血及肋骨折斷,出事後四日昏迷,成為植物人,相信被告人並無預謀,亦無使用武器,以十五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無主動認罪,不獲扣減刑期。辯方求情時指,事件起因全因醉酒所致,被告事後感到後悔並即時投案,又承諾戒酒,確保不發生類似事件。三十四歲被告趙家俊,今年三月,在元朗一間士多與受害人飲酒期間,發生爭執,兩人互相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