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時務週刊及記協歡迎廉署撤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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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0-07 17: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0-07 17:02
廉政公署撤回要求陽光時務周刊,提供有關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訪問資料的申請。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廉署無合理理由,一開始就要求陽光時務周刊,交出比調查要求更多的資料,認為現時調查只是在初步階段,加上劉夢熊已經在報章發表聲明,以及在接受商業電台的電話訪問中,證實陽光時務周刊的訪問,不明白廉署為何繼續要求索取資料。廉政公署代表律師重申,需要有全面、真實和完整的資料進行調查,一度要求將案件押後再審,但被法官拒絕。廉署最終撤回申請,並要支付訟費。陽光時務週刊歡迎裁決,對政府的處理手法感到失望及憂慮,又指法官下令律政司要負責訟費,代表週刊勝訴,認為判決能維護採訪及資訊流通自由,保護資料來源。記協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歡迎,並指廉署有濫用法例之嫌,促請執法機構承諾,不再以同類手法索取新聞材料,保障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