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表示,本港一共有十九幅軍事用地,面積約二千七百多公頃,但目前有關用地都是用作軍事防務用途,並無閒置待用的情況,當局無計劃尋求改變土地用途。他又表示,如果港府希望將個別軍事用地改為公共用途,必須得到中央政府批准,港府亦要另覓土地重置軍事設施。他指,中央政府94年已根據防務需要,同意回歸後將25幅,面積約139公頃軍事用地,無償交回港府,因此回歸後香港駐軍的用地面積和數量,已較回歸前少得多。民協馮檢基指,至少有五幅軍事用地使用率偏低,認為港府應和中央政府商討更改土地用途。黎棟國指,使用率偏低可能只是一般的主觀看法,強調有關用地一直用作防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