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公司指若食肆煤氣錶讀數有大差異會加密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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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0-10 17:0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0-10 17:04
兩名食肆負責人,更改電錶和煤氣錶讀數,騙取中電及煤氣公司合共267萬元,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十七個月及八個月。至於主動幫他們修改電錶及煤氣錶的一名男子,就連同早前的一些緩刑監禁的刑期,一共要服刑廿六個月。法官指,三名被告的不誠實意圖,涉及時間不短,令到本港公共服務機構,蒙受相當大損失,認為即時監禁是恰當決定,但考慮三人都認罪,節省審訊時間,而兩名餐廳負責人已全數賠償給中電及煤氣公司,反映有悔意,所以扣減部份刑期。煤氣公司表示,每月會派員到食肆抄錶,如發現讀數較以往有大差異,會加密巡查;若再有問題,會取走煤氣錶檢驗,有可疑就會交由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