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爆炸案,山東上訪人士冀中星被控的爆炸罪名成立,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冀中星說,犯案是因為早年雙腳被打至傷殘,上訪不果,希望引起當局注意,但法院認為,公民維權理應通過合法、理性及有序的方式進行,任何人不得以維權為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批評冀中星採取極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不滿判決,聲言會上訴。 冀中星的爸爸冀太榮想走近記者時,被公安強行拉開。冀中星的代表律師劉曉原表示,已經收到家人上訴的要求,批評當局是從維穩角度判刑,擔心其他上訪人士仿效冀中星;他在上訴時會再向法院提出,冀中星只是過失引爆,而非故意引爆,不應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