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表示,行會就免費電視牌照的決策過程,是經過長時間的多番討論,才達致決策,並非倉卒作出,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已經詳盡清楚交代決策的準則,基於行會保密制,行會成員不能隨便表達自己意見,亦不能引述他人意見。林煥光強調,行會每步考慮,都是由律政司司長詳細監察整個程序,以確保達到程序公義,他說香港電視網絡,可以透過司法程序去挑戰行會的程序,但行會已經是盡量確保符合法律和需要。林煥光又說,知道不少市民,欣賞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的幹勁,及他為新牌照作的準備工夫,對他不獲牌照感到失望和不高興,他清楚了解這些意見。他又不評論有報道指,政府委託顧問公司的報告指,香港電視網絡比電訊盈科的香港電視娛樂更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