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公告,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會在星期五早上十時進行二審宣判。薄熙來上月二十二日因為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在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被判無期刑徒、終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及沒收所有個人財產;薄熙來不服,提出上訴。

內地法律界認為,根據刑法規定,薄熙來不可能在二審獲得比一審更加嚴厲的刑罰,他能否獲減刑,要視乎二審是否會提出新的從輕量刑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