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討論議員接受贊助外訪是否恰當。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表示,議會應研究,議員可否接受過份奢華,並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款待,及應否仿效美國眾議院成立委員會,審批議員可否接受款待。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認為,現時規定議員在旅程結束後十四天內登記,是略為寬鬆,可以改善,並認為立法會可派員審視,由商業機構贊助的訪問行程是否過份豪華,從而給予指引。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認為,將超出某個金額的行程定為奢華,方法不可行。工聯會的陳婉嫻建議,立法會每月主動向外公佈議員接受款代外訪的情況,以增加透明度。今年八月,八名不同黨派議員,接受國泰航空邀請帶同家人到法國參觀,事件引起公眾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