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不容許申述時修改計劃書是不想程序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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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1-05 16:4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1-05 16:44
政府發聲明,進一步闡釋行會就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決定 。解釋當局不容許申請者,在申述時修改原有計劃書,是不想整個處理程序沒完沒了,而規定對所有申請者都一致適用,因此完全公平。聲明指出,行會成員在考慮三份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時,採用了十一項因素及四大評審準則,其中,在考慮公眾利益時,行會認為應該審視免費電視市場的可持續經營情況。聲明強調,行會評核是整體性的判斷,行會最終認為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整體上較香港電視網絡優勝,因此原則上批准兩個申請,是審慎和切合循序漸進方式的做法。聲明又回應有意見指,更多牌照可令電視廣告市場「做大個餅」,指出電視廣告市場,會受到多項市場因素影響,難以準確預測未來發展,在不明朗的情況下,行會採取審慎態度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