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文指暫毋須加強虐待動物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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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1-06 13: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1-06 13:02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指,自零六年修例,將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提高到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三年,法庭判罪已提高,律政司有需要時,亦可以提出上訴覆核判刑,認為現階段無需要再加強罰則。他又指,從源頭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更為重要,漁護署和警方等部門,亦已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市民意識,現有的動物守護計劃亦已見成效。多名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加強虐待動物的刑罰,以提高阻嚇力,民建聯陳克勤對政府拒絕設立動物警察表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