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是否引用特權法,要求政府交出免費電視發牌文件。商務及經濟局局長蘇錦樑希望議員否決動議,指出政府已不同公開場合盡量解釋行政會議的決定,行會處理發牌時考慮各項因素及公眾意見,一直確守程序公義。強調當局的政策從來都不是逢申請必批。當局尊重社會對發牌的不同意見,但不可以否定是客觀合理決定,不應因個別事件違背行會保密制。蘇錦樑指出,如果通過以權力及特權法要求政府公開文件,會破壞整個行會賴以有效運作的保密機制。他又指,而要求撇除行會相關紀錄及申請者商業秘密的修正案亦意義不大,因所有文件都已呈交行會,亦可能因披露資料零碎不全,令人誤解,甚至以偏概全,對各方都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