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即將表決是否引用特權法,要政府交出免費電視發牌文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行政會議已考慮大量資料和相關因素,根據既定政策、程序和制度,以及最新發展,審慎小心作出發牌決定,但亦不排除日後為電視市場,引入更多營辦商的可能。他又表示,如果立法會引用特權法介入事件,將衝擊行政會議的保密機制,亦會令事件政治化,無助解決問題;如果有人不同意行政機關的法定決定,司法覆核是最適當和有效的途徑。蘇錦樑表示,當局開放電視市場的立場,自九八年以來都無改變,但並不代表申請者符合條件,便必獲發牌,當局亦未有就電視牌照發出邀請;如果當局因為申請者事前已作投資和準備,而發出牌照,制度便是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