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經過兩日,合共近十三個小時激辯,否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政府公開增發免費電視牌文件;由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提出的原動議,在分組點票下,功能組別三十五席中,有十票贊成、二十二票反對、三票棄權,未獲過半數支持,地區直選三十五席,有十八票贊成、十五票反對、一票棄權。由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提出的修正動議,在功能組別,有十五票贊成、十六票反對及四票棄權,直選議席則有十八票贊成、十四票反對,兩票棄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在總結時表示,行政會議已考慮大量資料和相關因素,根據既定政策、程序和制度,以及最新發展,審慎小心作出發牌決定,如果立法會引用特權法介入事件,將衝擊行政會議的保密機制,亦會令事件政治化,無助解決問題;如果有人不同意行政機關的法定決定,司法覆核是最適當和有效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