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否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逼使政府公開增發免費電視牌的文件後,再討論促請「行政會議考慮,向香港電視網絡發牌」的無約束力動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有關決定切合即定制度、程序和廣播政策,符合公眾利益,整個程序公平公正,確守程序公義。政府必須按現有法律和制度辦事,不應因個別事件背離制度。提出動議的涂謹申批評,政府黑箱作業,多番解釋也不能說服市民;他指,即使現時政府認為,政策上發牌給香港電視網絡有困難,但看見民意沸騰,大可立即改變政策,消除困難,讓有心的經營者,有創意的空間,讓員工發揮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