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說,政府在免費電視發牌事件中,應預計到政府的決定與市民有很大落差,因此應有更好準備向公眾說明,為何作出有關決定,而政府今次無這樣做,令民意大跌。其後發出的六頁聲明,未能釋除公眾疑慮,認為政府應檢討在往後公佈政策時,要做好期望管理,並呼籲政府進一步解釋發牌決定。他又說,由於業界有強烈訴求,會認真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正思考以甚麼身份入稟較為合適。馬逢國又指,對通訊局的建議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有不同考慮,不感意外,但認為政府要說明為何有不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