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委員會下午開會,討論低收入家庭補貼。委員馮檢基會前表示,他個人認為只要有關家庭活在貧窮線以下、有最少一人工作,不論是否有長者、小童或殘疾人士,都應獲得補貼,亦不應設居港年期限制。另一名委員張國柱認為,補貼應按家庭成員人數計算,並考慮是否包括小童、長者及殘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