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委員會原則上同意,向低收入在職家庭提供補貼,包括建議將補貼發給無領取綜援的在職家庭的子女。委員會取得共識,受助家庭不應設有居港年期限制,但須要設立經濟審查,以確保有限的資源,投放在最需要關注的組群,委員會希望,受助家庭的收入定於貧窮線以上,但實際水平及資助金額,仍要進一步商討。委員會主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制訂及落實有關操作細節需時,預計短期內難以實施計劃,政府將於明年施政報告交代進展。委員會晚上發出新聞稿,指計算恆常現金補助後,仍處於貧窮線下的非綜援家庭中,近八成半有三名或以上家庭成員,大部份由從事低技術工作的單一家庭成員供養,三成以上有關住戶人口是兒童,低收入補貼以鼓勵就業及支援兒童向上流動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