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十二歲男子,安排多宗中港假結婚,串謀欺詐罪名成立,在區域法院判監一年三個月。入境處前年調查一宗假結婚案時,懷疑被告參與安排,於是展開調查,被告承認在零三至零五年,安排多宗假結婚,每次收取幾百元酬勞。入境處強調,任何人透過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將被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及遣返原居地;串謀欺詐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