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在去年八月至今年七月,就路旁環保斗進行實地視察,發現全部四百多個環保斗都不符合指引,無註明不可以貯存家居廢物及危險品,大部份亦無用防水布帳覆蓋,無在夜間附設黃色閃燈,四成環保斗更加是放置在禁止停車的限制區內,審計署建議發展局,環境局,運輸及房屋局聯手解決問題,地政總署及警務處亦要檢討現行執法行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