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指,本港上年度有四成四樓宇的消防裝置,可能未按法例規定,進行年檢。審計署指,消防處去年推出全新的電腦系統,提高巡查和檢控工作的效率,但消防處核對資料時發現,上年度並無收到二萬零六百九十幢樓宇的消防裝置檢查證明書,佔整體四成四,意味這些樓宇可能未為消防裝置,進行年檢。審計署又批評,消防處未完成更新電腦系統資料,以致未能利用系統,監察持牌處所有否進行消防年檢;部分處所四年未有提交消防裝置檢查證明書,但消防處都無採取執法行動。審計署建議消防處盡快更新和核實系統資料,密切監察未進行年檢樓宇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