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指多個私人會所懷疑違契經營康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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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1-13 13:2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1-13 14:29
審計署報告發現,多個獲政府以免地價、或象徵式地價批地的私人會所,懷疑違反契約,經營非康樂設施,包括食肆、酒吧、按摩室、卡拉OK房,其中更可能批給第三方經營,可能違反批地條件,而地政總署沒有加強巡查 。報告又說,雖然地契訂明私人會所要預留時間,開放予公眾使用,但政府一直未有積極宣傳,而大多數私人會所的開放設施,實際用量都遠低於承諾時數。報告亦批評,當局處理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續期的工作過於零散,要求加強協調。民政事務局大致接受審計署建議,認同在監察私人遊樂場所承租人,開放設施予外界團體使用、宣傳的安排,以及監察外界團體使用率方面,均有改善空間,會與地政總署等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跟進技術性問題。發言人指,民政事務局已向立法會承諾,全面檢討及審視現行私人遊樂場契約的政策,並會參考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