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興指環保斗滋擾部門互相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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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1-13 16:4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1-13 16:48
審計署實地視察路旁環保斗,發現全部四百多個環保斗都不符合指引,九成八無在夜間附設黃色閃燈,四成更加是放置在禁止停車的限制區內。地政總署和警務署,在過去五年半內,合共只是移走六十一個違規環保斗。地政總署解釋,環保斗並非優先執法目標,用家只要在限期前移走環保斗,稍後再放回,就可以輕易避開執法。警方就指移走環保斗有安排拖車和儲存等困難。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以往不斷接獲有關環保斗滋擾的投訴,批評不同部門互相卸責,認為應設立發牌制度,對違規公司作出懲罰。審計署認為要檢討執法成效,政府要指定一個部門負責管理。環境局長黃錦星說,會與不同部門合作,找出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