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建議政府指定部門負責管理環保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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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1-13 16:3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1-13 16:34
審計署就路旁環保斗進行為期一年的實地視察,發現全部四百多個環保斗都不符合指引,九成八的環保斗無在夜間附設黃色閃燈,四成更加放置在禁止停車的限制區內。地政總署和警方,在過去五年半內,合共只是移走六十一個違規環保斗。地政總署解釋,環保斗並非優先執法目標,而條例下,用家只要在限期前移走環保斗,稍後再放回,就可以輕易避開執法。警方回應指,移走環保斗是最後辦法,而且有安排拖車和儲存等困難。審計署認為要檢討執法成效,政府要指定一個部門負責管理環保斗。環境局長黃錦星說,局方大致接納審計署的建議,會與不同部門合作,找出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