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強調確保賑災基金獲批款額只用於指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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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1-13 19:0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1-13 19:06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將審議向賑災基金注資四千萬元,讓非政府組織申請,協助災民,包括為菲律賓風災提供人道救援。當局在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表示,參考近年內地雪災和地震的經驗,本港救援機構為個別災難提出的申請,撥款總額約為二千一百萬至二千九百萬元,估計今次賑災的需要將會相若,考慮到目前基金有九百三十多萬元結餘,建議追加撥款四千萬元,令基金結餘提升至約五千萬元。當局又指,會確保所有獲批的款項只可用於指定用途,行政費只可佔撥款最多半成,而獲批撥款的機構必須為賑災計劃訂定時間表,並匯報進度,以及提交經審核帳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