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早在八鄉錦上路,拘捕一名六十一歲男子,涉嫌無牌駕駛無領牌電動單車、無第三者保險、及無佩戴頭盔,他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向警方報到,電動單車被扣留檢驗。警方指,所有電動單車屬於電單車,駕駛者必須領有駕駛執照,而駕駛無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單車,即使車輛的動力能源無啟動亦屬違法,初犯者可被判罰一萬五千元及入獄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