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時報》再發表,涉及前總理溫家寶家人的報道,指投資銀行摩根大通,零六至零八年曾聘用溫家寶女兒溫如春開設的顧問公司,在內地拓展業務;摩根大通每月向這間顧問公司支付七萬五千美元,兩年間共支付一百八十萬美元。報道指,雖然顧問公司負責人名叫「常麗麗」,但其實是溫如春的化名,她在美國讀MBA讀程時,亦使用這個化名;又指美國監管當局正調查摩根大通與溫如春的關係,是否透過行賄,以換取與國有企業的商業合約及職位,暫時未發現任何違規。報道指,根據合同,摩根大通聘用溫如春的顧問公司,是要提升在中國的活動及地位;而顧問公司致摩根大通的信件就指,獲聘的三項主要任務,包括幫助摩根大通成為中鐵公司零七年上市的承銷商、為摩根大通與一間中國證券公司合組的聯營公司,擔任顧問、以及為中國的宏觀經濟政策提供諮詢服務。報道指,是摩根大通的香港高層決定聘用溫如春的顧問公司,銀行在紐約的高層並無參與;又指不清楚溫家寶在當中扮演甚麼角色,報社亦曾聯絡溫如春及她的家人,但不成功。撰寫這篇報道的記者張大衛,去年亦曾發表溫家寶家人坐擁巨額財富報道,其後獲得普立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