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後三日,中央發佈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共有六十項。其中提出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提出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