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全文指,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可以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由市場決定,政府不能進行不當干預。又會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的價格改革,開放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並會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全會又決定完善稅收制度,包括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及稅率,將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範圍。又會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並會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在健全城鄉一體化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抵押、轉讓、使用及收益等權利;逐步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