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在日本鹿兒島近海非法捕魚的一艘台灣漁船,船長簡連春被當地檢察廳,以違反《外國人漁業規制法》,提出簡易起訴,他昨日已繳付一百萬日圓罰款,漁船與船員將獲准離開。這艘漁船本月二日由宜蘭南方澳漁港出發,十日前在鹿兒島縣對開的日本領海作業時,被海上保安廳船隻截獲。船上共有九人,除了船長及輪機長是台灣人,其餘七個分別是大陸及菲律賓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