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上台搶咪案終審上訴得直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11-18 10: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1-18 14:20
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社民連成員黃軒瑋及社運人士周諾恆,前年在港鐵活動上台搶咪及撒溪錢,被控擾亂公眾集會秩序上訴得直。法官認為,當日行為只是令活動受打擾一分鐘,沒證據顯示有人意圖阻止頒獎典禮進行。終審法院亦一致駁回政府要求恢復原有定罪,控告兩人擾亂公眾地方秩序罪名的上訴,指相關罪行需要有人有意圖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但今次案情無顯示兩人的行為,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破壞社會安寧,所以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