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司長梁愛詩回應有報道指,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披露當年有足夠證據起訴星島新聞集團主席胡仙,但被梁愛詩否決時表示;當年聽取所有證供後,並沒有實質證據指明案件涉及胡仙,決定時考慮公眾利益。梁愛詩又說,十多年前已全面交代事件,所以不會再作評論。另外,梁愛詩說,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指,若法院有判決,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應釋法,梁愛詩認為只屬李國能的個人意見,是觀感多於實際,但她同意李國能指,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而特區政府有共識,釋法要在特殊情況下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