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長陳茂波在立法會指,現時在賣地或新發展項目中,加入規定停車位數量的條款,是「一石二鳥」的做法,既可提供足夠車位,亦可善用土地。他指,現時除中西區外,其他地區停車位數量充足,個別地區或時間出現不足,當局會因應情況,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出停車場,增加土地使用的彈性。現時有五幅土地,規劃作獨立多層式停車場,至今未落實。陳茂波又指,當局在規劃洪水橋新發展區和元朗南一帶時,會整合區內棕土,配合需要發展多層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