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發出通知,嚴禁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單位和金融機構,在元旦及農曆新年期間用公款送禮,或攤分派發送禮費用。有關通知禁止用公款購買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應節禮物,但不包括慰問困難群眾及職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後,多次表明要整頓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中紀委的中秋及國慶前,亦禁止各級公務人員,用公款送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