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提出普選特首方案,認為應擴大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基礎,包括將部份界別的公司票和工會票,改為個人票;第四界別則加入所有民選區議員,令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基礎,由現時的二十多萬人,增加至六十多萬。機構提名方面,陳弘毅建議在首階段,合資格人士,只要爭取到八分之一提名委員會成員聯合推薦,就可以成為參選人;到第二階段,讓委員會一人一票,選出最多五名候選人出線,最終讓全港合資格選民普選特首。公民黨湯家驊就認為,陳弘毅方案限制候選人數目,有篩選成分,相信泛民主派不會接受。他又強調,根據自己提出的方案,會有大約三分之一的提名委員會委員,包括民選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大大提升提名委員會認受性,和陳弘毅的方案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