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接納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從賑災基金批出合共一千二百五十五萬元撥款,給予三個賑災機構,為菲律賓風災災民提供緊急援助。賑災機構在完成賑災計劃後,需要呈交檢討報告及經審核帳目,以確保撥款用於指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