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區議員潘志文,早前被裁定今年三月非禮一名女受助人罪名成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辯方律師即場提出上訴,裁判官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判案時指,社會對區議員的品德及忠誠有期望,被告違反對受害人的誠信,事件嚴重,令到有抑鬱病的事主近期要經常覆診。裁判官指,任何政治人物犯錯,都可能賠上事業及政治前途,非禮罪的量刑必須具阻嚇性,令受害人及其家人寃屈得以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