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潘志文涉非禮案押後至下午處理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12-05 13: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2-05 15:09
民主黨區議員潘志文,早前被裁定今年三月非禮一名女受助人罪名成立,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律師意見後,押後至下午再處理。裁判官說,受害人是出於對被告身份的信任,才會接觸他,並透露個人及家庭資料,而正由於信任,所以在無提防之下 被被告非禮,質疑他是否違反誠信。辯方表示,被告的公職身份,衹是令兩人碰面,那一刻的行為並非預謀,同區議員身份無關,不認是違反誠信,極其量衹是利用當時環境去犯案,又指侵犯過程不足一分鐘,並無使用暴力,而事主亦無明顯拒絕,行為相對輕微。辯方呈上五百個街坊簽名的求情信,表示希望被告繼續服務,無後悔投票給他。控方就引述案例指,不應因被告公職身份而考慮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