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設立低收入補貼制度的無約束力議案,工聯會陳婉嫻認為,低收入補貼應以家庭為單位,工作地點偏遠的家庭成員應可同時申領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她又認為,政府亦應為處於貧窮線邊緣的家庭,提供金額支持,防止他們跌到貧窮線之下。工黨李卓人亦指,低收入補貼不可取代交通津貼,又反對為補貼設立資產審查,建議當局根據扣除貧窮人士房屋開支的淨收入,決定補貼金額。自由黨易志明表示,補貼應該以鼓勵就業,以及支援兒童向上流動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