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決定,在全國四十個流動人口集中的城市,實行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試點計劃。當局將會為在試點城市居住六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建立統一規範的健康檔案,並會加強流動人口的子女預防接種,以及地盤和加工企業等,人口密集地點的傳染病監測。當局亦會為流動人口,提供避孕節育等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