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訟人律師指議席出缺安排條例違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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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2-10 11:5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2-10 11:50
高等法院早上審理,長洲居民郭卓堅,就去年中通過《議席出缺安排條例》,限制議員在辭職後六個月內,不得再參與立法會選舉,提出的司法覆核。他的代表律師說,有關條例違反基本法,根據《基本法》廿六條,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他又指由選舉產生的代表,透過辭職再參選,是恰當和合法的做法,而選民應享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以及透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去參與公共事務。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今早到場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