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建議修訂《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及以行政方式,加強規管藥劑製品。西醫工會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關注其中一項建議,要求醫生必須以書面向藥廠訂藥,並保留相關記錄,認為並不可行。工會指,電話訂藥的方式沿用多年,可讓雙方有即時溝通,如果修訂至限於書面訂藥,雙方溝通上會有延遲,或影響藥物送貨時間,對病人未必有利,做法有如時光倒流,感到遺憾。

不過,會上其他團體普遍支持書面訂藥。醫學會表示,過去曾有人試過在電話訂錯藥,令病人受到傷害,書面訂藥則可避免這個問題。醫學會又指,本港藥物問題並非源於法例,而是政府執法不嚴,監管不力,懲處過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