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巴司機在粉嶺公路撞向一輛停泊路邊的警車,導致一死十一傷。二十五歲的小巴司機劉德光,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三年、停牌六年,要重考駕駛執照,並完成駕駛改善課程。

被告當日凌晨時份,由旺角駕駛小巴往上水時,聲稱見到有閃光,懷疑遇到警察偵測車速,一時分神,小巴撞向一輛停泊路邊的警車,導致一死十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