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楊匡被控參與民間電台非法廣播,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五項罪名全部不成立。裁判官表示,被告的行為非常可疑,但控方未能提出毫無疑點的證據去證明被告參與、串謀和維持廣播訊息。裁判官指,法例不容許無牌廣播,即使被告在今次案件中全部罪名不成立,但不等於被告的行為可以接受。四十六歲的楊匡被控在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串謀無牌設置電訊設施,無牌維持電訊設備及藉未領牌的電訊設施發送訊息等五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