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賣假油負責人判1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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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2-16 12:3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2-16 12:36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大統長基公司賣假食用油案件,判處負責人高振利16年徒刑。彰化衛生局今年查獲大統公司涉嫌以低價油、香精和色素混入食用油出售謀取暴利,當中花生油驗出沒有花生成份、萄葡籽油以色素和棉籽油冒充等,地檢署以食品衛生法中,摻偽不實等罪名起訴,法官依摻假一種商品處罰一次原則,累計判處16年徒刑,罰款5千萬新台幣。地檢署認為,負責人高振利不法所得高達十八億新台幣,一審判決罰款五千萬太輕,研究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