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籲檢視終院就單程證裁決引致的影響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12-17 13:1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2-17 13:16
一名持單程證來港的內地新移民女人,挑戰申請綜援,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的規定,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法院指,社署的七年居港限制,是不合理、及違反基本法。社署說,正研究判詞和徵詢法律意見,會作適當跟進。立法會議員對判決反應不一。身兼行會成員的葉劉淑儀擔心,先例一開,會有很多來港未滿七年人士申領綜援,造成一定財政負擔。公民黨梁家傑呼籲政府檢視裁決對公共政策的影響,並盡快提出應對措施。民主黨何俊仁認為,終院今次是對基本法作出解釋,對政府有約束力,立法會亦無權修訂,違背終院的決定。身兼扶貧委員會委員的民協馮檢基認為,判決可能影響公屋輪候冊的輪候次序,令本來居港未滿七年的申請者,較快獲編配公屋。